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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阳市公安局党委关于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27 18:09:47 |  来源: |  点击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枣阳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点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局党委班子成员先后深入分管单位开展专题研讨会、督办会30余次,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市公安局党委坚持把问题逐项整改、全面整改作为关键,深入研究问题根源、认真剖析自身不足,充分开展专题研讨、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思,细化制定180余条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三)统筹分类施策,确保整改实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指导督导,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坚决立即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每周督办问题整改工作进度,实打实、硬碰硬推进整改工作,先后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督察6次,下发工作提示10余期。同时,坚持统筹兼顾,将巡察整改与推进工作统筹结合,举一反三抓整改,紧盯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短板漏洞,制定规范化制度机制10余条,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浅表化形式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先后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5次,邀请市委宣传部干部参与开展专题研讨1次,班子成员撰写学习体会文章28篇。二是推进学习成果转化。按照“235包联”工作要求,局党委班子成员每月下沉基层派出所开展调研督导活动,目前已开展调研70次,完成调研材料20篇,被省公安厅、襄阳市公安局采用5篇。三是加强学习监督,先后对政治夜校学习情况开展了15次突击检查,对不规范、不认真问题进行了全局通报,并在年中党建考核中予以了扣分。

2.关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的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二是2023年10月,我局对相关党委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工作约谈。

3.关于“回应群众关切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12345热线核查反馈机制和倒查机制,12345热线群众回访满意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安装设置红绿灯、减速带、安装护栏等问题”,市公安局不等不靠、积极推动,2023年来,新增红绿灯8个,新建减速带30个,新安装中心护栏800米。三是针对全市路口电子警察配备率低的问题,积极向市政府请示报告,推动制定《枣阳市市区道路内机动车管理规划(2023-2025年)》,全市104个路口,建有红绿灯77个,配建电子警察49个(新增14个),覆盖率达47.12%。

4.关于“执法办案基础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动办案中心建设。我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已通过省公安厅达标验收,被认定为“三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未成年人帮教、律师接待、物价鉴定、邮政及银行等拓展功能室已建好并使用。为13个派出所涉案财物管理室配齐了办公电脑、编码器、扫码枪等智能化设备和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二是2023年10月16日,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5.关于“执法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制定《枣阳市公安局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的意见》,围绕常见案件规范办理、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开展法制培训。先后举办公安法制大讲堂8期,庭审旁听5场次,检法授课2次,法制员培训9次,参训民辅警2000余人次,规范制定各类工作制度、执法指引文件25件。二是压实法制员职责。先后选派4名专职法制员,21名兼职法制员,派驻执法单位工作。出台《枣阳市公安局法制员管理办法》,推动法制员履职尽责。三是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追责。试行《枣阳市公安局执法问题问责办法》,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的突出问题,坚决依法依纪从严查处问责到位。

6.关于“酒醉驾积案未完全结案、机动车驾驶证应吊销未吊销积案清理化解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公安局成立积案清理工作专班,通过上门查找、电话联系、公示公告等方式查找未到案接受处理人员,目前,酒醉驾积案、机动车驾驶证应吊销未吊销积案已全部清理完成。

7.关于“辅警未纳入工会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辅警入工会推进力度,2023年已与枣阳市总工会汇报沟通,争取到总工会同意,同时做好辅警入工会工作方案,目前,全局435名辅警已全部加入工会组织,享受工会福利。

8.关于“对一线民警缺少有效的心理调适和干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民警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先后开展3次全局性的民警思想状况摸排;坚持每季度开展配枪民警思想状态调查,建立思想状况直报制度,压实单位负责人管理责任,确保队伍绝对稳定。二是落实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每季度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民警晋升晋职、受处分处理、有思想波动时及时开展谈话教育。三是完善教育培训机制,针对基层民辅警实际需要,开展规范执法、警事技能、刑事案件侦办等公安大讲堂4次,训考评2次,送教到基层、警衔晋升等集中培训20次,全力提升民警业务能力。四是丰富警营文化生活,组建羽毛球、篮球、摄影、合唱等12个兴趣小组,每周开展兴趣活动。组织开展了“唱响警营 青春歌会”警营歌唱大赛、趣味运动会、春秋游、警体运动会等活动,在110警察节举办了人民警察荣誉仪式活动,释放了压力、鼓舞了士气,进一步增强了队伍荣誉感、归属感。

9.关于“特种行业场所常态化指导监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行业场所管理,对全市所有宾馆进行登记造册逐一建档,定期开展从业人员背景筛查,全市169家宾馆全部登记造册完毕。对全市行业场所实行ABC分级管理,分级监督检查。二是2023年以来,对全市宾馆、KTV、足浴等场所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和联合检查3000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0余份,办理场所违反管理案件92起,停业整顿旅馆7家。三是2023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全市行业场所会议6次,覆盖全市旅馆业、电竞宾馆、网吧、KTV、洗浴、寄卖行等各类场所,进一步增强了行业场所业主的守法意识。目前,行业场所发案同比下降28.9%;其中,宾馆内发案同比下降34.6%。

10.关于“基层警务室建设尚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推动市委平安办下发《关于全市警务室建设和一村一辅工作的情况通报》,压实属地责任,目前,5个未建设完成中心警务室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城区38个社区,已配备38名社区民警,我局中心警务室、村级警务室已实现“一居一警、一村一辅”全覆盖。

11.关于“‘两化’建设进度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公安部要求,所有乡镇派出所已对辖区所有行政村(社区)进行了包联。城区38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社区民警,城区派出所全部实行了“两队一室”改革,并按照“两化”要求,全部落实社区民警“四不一专”,做到了“阵地在社区、警力在社区、工作在社区”,让社区民警回归主防主业。

12.关于“城区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制发《枣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派出所“两队一室”警务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枣阳市公安局“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工作实施方案》,在符合条件的南城、北城、环城、吴店等4个派出所开展“两队一室”改革,城区38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社区民警,专职负责社区工作。二是2023年10月,我局召开社区警务专题会议,压实社区民警“四不一专”工作职责。三是按照“两队一室”改革和派出所主防工作要求,我局目前已实行社区民警专职“事前防”,办案民警专注“事后打”,两队互为协同,共同促防增效。  

13.关于“派出所规范化改造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3年9月底,除南城派出所外,其他15个派出所规范化改造全部完成,农村派出所全部实现民警“一人一间房”、辅警“一人一张床”,城区派出所实现“一人一张床”。扎实推进“五小工程”建设,标准化打造了接处警大厅、执法办案区、案管室、档案室、党群服务中心、党建活动室、合成作战室、民警活动室,进一步完善民警生活、休闲区环境。二是鹿头派出所宿舍楼已全部完工,2023年11月13日已搬至新的办公、住宿场所。

14.关于“两所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看守所音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画面模糊不清、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一方面是因为2020疫情以来看守所实行封闭勤务,无法进行施工,另一方面是看守所监控系统整体改造项目所需费用较大,项目于2021年7月已向市委市政府申请立项,因资金问题一直未能施工。2023年,枣阳市看守所恢复正常执勤模式以来,市公安局积极争取市政府资金用于改造升级看守所监控系统。2023年5月17日,改造项目正式开工,截止2023年11月14日,已完成音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升级。二是拘留所未建设配备卫生间超时滞留警报、无人房间入侵报警等智能化系统,主要原因是上级公安机关未明确的安装标准和要求。经与上级公安机关沟通汇报,2023年底,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安装配备卫生间超时滞留警报、无人房间入侵报警、防误放系统、9个高清半球全景摄像头等智能化系统。并于2024年1月16日正式投入使用。

15.关于“警务信息化运用水平偏低”“智能化交通建设落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实验室已建成使用。二是经市政府批准,交警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已单独立项,纳入《2024年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该项目已进入设计阶段。

16.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制定《枣阳市市区道路内机动车管理规划(2023-2025年)》,用于解决标志牌、标线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规划已通过审批,由住建部门实施建设。目前,新增导向标志牌70块,新施划标线1.6万米,交通设施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

17.关于“重点车辆管理‘清零’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重点车辆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照未清理车辆明细,落实户籍化清理措施,采取短信提醒、电话催办、上门督办、上路查处、卡口布控等方式持续加大清理力度。二是重点车辆清理是一项常态化动态化交管工作,市公安局坚持持续推进清理,目前,除了无法找到实际管理人的车辆外,其他应清理车辆基本按要求清理到位。三是2023年10月,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

18.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成立市公安局行政服务中心,专职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事项办理。二是制定下发了《枣阳市公安局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实施方案》,目前户政、出入境、治安业务已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做到了应驻尽驻。三是全力推广“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各类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已实现“网上办”、马上办,服务更加方便快捷。

19.关于“涉企案件侦破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关于加强警企联动工作的通知》,压实民警包保责任,严格落实包联走访、隐患排查、纠纷调处等职责,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二是对近三年发生的涉企盗窃案件逐案进行梳理督办,下发案件督办令,重点案件移交侦查打击作战部,进一步侦办攻坚。三是市公安局党委出台《枣阳市公安局优化营商执法办案五条规定》《枣阳市公安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成立枣阳市公安局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涉企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扎实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全力为企业挽回损失。2023年以来涉企警情、涉企案件发案同比均下降,破案率同比增长。

20.关于“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对班子成员缺乏有效同级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3次,警示教育2次,党委书记先后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20余次,增强班子成员拒腐防变意识。二是完善了《市公安局党委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对党委班子及党委书记的责任进行明确。三是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邀请纪检组列席党委会9次,加强对党委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四是规范严格民主生活会,切实达到互相帮助、相互进步的目的。

21.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定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党委班子成员工作责任。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和单位监督检查,2023年以来,局党委班子成员先后80余次深入分管单位开展调研检查。班子成员先后到分管单位讲专题党课9次,开展一案一教育7场次,对分管单位负责人和单位班子开展纪律作风谈心谈话72次,研究分管单位队伍管理和从严管党治警40次。三是2023年10月2日,局党委书记廖新安就相关问题对全体局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中工作约谈。

22.关于“聚焦监督主责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纪检委员培训,2023年10月26日,组织全体纪检委员开展纠“四风”专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纪检委员履职能力,推动纪检委员履责尽责,充分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二是规范处理结果运用,对拟表奖、提拔、晋升人员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出具审核意见。三是规范执纪问责程序,与市纪委派出六组建立监督审核联系机制,严格管理征求意见送达处分决定书执行等文件运行。四是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为抓手,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压实监督责任,提升履责能力,强化基层监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

23.关于“廉政教育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对2023年以来,机关纪委对36位党员民警婚丧嫁娶事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提醒报告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二是将婚丧嫁娶事宜管理规定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和政治夜校专题学习,再次深化全体民辅警对婚丧嫁娶事宜规定认识。

24.关于“警务督察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政工部门先后组织配枪单位及配枪民警开展《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操作细则》《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三必须”“五严禁”》《派出所公务用枪操作规范》《湖北省公安派出所领取交还枪支弹药流程图》等枪管法律法规的学习13次。二是治安大队进一步发挥枪委会作用,联合督察、政工等部门对各派出所开展枪管法律法规学习及枪支管理安全进行检查16次,对检查发现的枪支管理不规范、枪支台账登记不详细、枪支保养不及时等问题,制发工作通报8期,各所已整改完毕。

26.关于“执行驻村帮扶工作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23日,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处理。二是局督察大队坚持每周对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在位情况开展不定时督导检查,驻村队员均能够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三是市乡村振兴局、市纪委联合督查组每季度开展督导检查,未发现局驻村队员不在岗问题。

27.关于“部分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接处警检查监督、执法质量考评等,及时通报并整改问题,对存在执法问题的单位、民警通报处理,倒逼民警执法规范化习惯养成。二是推进法制员派驻制度,在全局各办案单位派驻13名法制员,专司执法监督和案件审理,加强源头管理。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员培训,强化法律业务知识学习,促使民警牢固掌握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四是针对相关责任民警在办案期间存在执法过错的情形,我局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并调离执法岗位处理。

28.关于“领导班子配备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已于2023年12月配齐。

29.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完善《中共枣阳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与决策规则》,党委会议事与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党委会会议讨论时,先由议题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党委成员汇报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待党委成员依次发表意见后,再由会议主持人归纳讨论意见,提出决策建议,实行民主决策。三是坚持民主决策。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对少数同志的不同意见,认真加以考虑,对重大问题有明显分歧的,暂缓表决,待充分研究论证、意见基本统一后再进行表决。

30.关于“党委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完善《中共枣阳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与决策规则》《枣阳市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针对不规范问题,2023年10月12日,局党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共枣阳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与决策规则》《枣阳市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不规范问题进行了通报。三是严格落实决策制度。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安排“三重一大”监督员参会,2023年,“三重一大”监督员共参加党委会23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均由局党委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四是规范会议程序。“三重一大”监督员会前充分了解议题内容,会上根据讨论情况发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3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党建工作4次,在巡察整改期间,就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完善了年度《党建重点任务清单》。二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局2023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坚持每季度下发工作提示,先后已下发4次提示,常态督导各基层支部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完善了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将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与业务工作实行了“双百分制”,对排名后三的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考核同比重,结果同运用。2024年1月底,对局直各单位、各派出所党组织2023年度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检查排名,对排名后三的单位取消了评先资格。

32.关于“指导督导培训不经常”“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务培训不经常问题,2023年8月12日,组织全局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内勤开展了一次党建工作专题培训,为各单位制发一本《基层党务工作手册》,提升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基础能力。二是建立常态化党建督导培训工作机制,2023年8月15日和2024年1月15日先后开展2次全局性党建检查,覆盖局直和派出所45个党支部,边检查边指出问题边开展现场培训,党建检查走到哪培训就跟到哪,在不断的督导、培训、整改中,提升基层单位抓党建能力水平。三是完善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按要求开展党建述职考核。市公安局坚持每年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晾晒局直各单位、各派出所党组织党建工作,并进行了考核排名。2024年3月19日,我局召开了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晾晒45个支部工作,进行现场测评,廖市长对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四是2023年11月3日,枣阳市公安局党委给予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处理。

33.关于“民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全体局党委对民主生活会召开的相关规范流程进行再学习再研究。二是民主生活召开前,明确规范化流程,提示全体局党委遵照执行。三是党委书记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的审核把关,带头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落实监督责任。四是相关局党委班子成员就存在问题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剖析反思。

34.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警对党章党规党纪进行了再学习,并将组织生活规范化流程制度上墙,按要求执行。二是相关局党委班子成员就存在问题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剖析反思。三是认真提醒督促局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四是常态开展督促检查,先后对全局各单位落实组织生活进行了3次检查,制发通报,督导整改。五是2023年11月11日,枣阳市公安局党委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

35.关于“‘三会一课’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各级党组织对《党章》《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程序规范进行了再学习再研究。二是针对党内生活不规范问题,于2023年8月15日和2024年1月15日先后开展2次全局性党建检查,对开展支部活动不严肃认真的单位进行了全局通报,计入年度考核。三是2023年11月11日,枣阳市公安局给予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处理。

36.关于“党员管理教育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我局党员辅警转接党组织关系制度,对工作满2年且近期无辞职意向的辅警党员按规定转接党组织关系,并纳入支部考核评议。二是加强退休党员民警的教育监督管理,完善退休党员党组织设置,制定了《枣阳市公安局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的工作方案》,根据老干部退休前所在警种部门及居住区域就近便利的原则,成立四个退休老干部支部。三是升级改造了老干部活动室,积极组织开展老干部活动,为全局退休老党员人手配发了一套主题教育学习书籍,2023年10月10日,组织老党员到新市黄火青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了红色教育活动,在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中,组织退休老干部开展座谈会,邀请老干部参加廉政党课辅导,签订廉政承诺书,2023年以来,未发生退休老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37.关于“党费缴纳不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组织部门汇报沟通,进一步明确了党费缴纳基数标准。二是对我局全体党员应缴纳党费重新进行测算,在全局进行了公示,督促各单位按标准每季度定时足额缴纳党费。三是确定缴纳标准后,督促未足额缴纳党费同志补交党费。

38.关于“基层党组织力量配备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市公安局党员队伍实际,积极与市委组织部门沟通请示,制定了《枣阳市公安局关于基层党组设置调整的工作方案》,对市公安局现有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梳理,对设置不规范、不科学、不合理的总支(支部)进行了重新调整。二是结合工作方案,对调整完成的支部进行改选和取消支部设置,目前相关支部书记及委员已配备到位。

38.关于“支部未按期进行换届”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于2023年10月30日制定了《枣阳市公安局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的工作方案》,根据全局退休老党员退休前所在警种部门及居住区域就近便利的原则,成立四个退休老干部支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要求全警上下始终站在全市、全局的高度对待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强化思想认识,保持高度敏锐警醒,对已整改落实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跟踪,一抓到底,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需长期整改的,坚持持续整改不放松,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始终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广大群众期盼和公安机关实际工作有机结合,持续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打造上下配套、左右衔接,可遵循、可实施、可监督、可问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严防问题“回潮”、反弹。

(三)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重点督导检查问题持续整改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和整改工作成效,以问题整改成效检验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效,确保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0-6311126; 电子邮箱1874510339@qq.com。

 

                                                                                               中共枣阳市公安局党委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