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6月1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1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4类19个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归类整合为15个问题予以公示。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接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整改工作动员会、部署会,强调整改工作的严肃性,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员配合,共同发力,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局属单位为成员,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落实组织、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经局党组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形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分析问题、压实责任,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逐项制定整改落实路径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
(三)严格整改要求,全程跟进督导。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工作专班采取定期汇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先后召开整改推进会8次,研究难点问题,督促整改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按照整改任务分解表,及时跟进,整改任务完成一件,资料收集归档一件,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责成相关单位和当事人重新整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关于“对习近平同志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抓而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农业农村局党组切实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常学课贯穿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襄阳市一号文件和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核心,高标准、严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宣讲、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系列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结合实践学,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能力。二是扎实开展学习。坚持例会学习、周一集中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自主学习等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襄阳市一号文件学习纳入各项学习计划中,定期学、全面学、反复学。采取集中辅导、专题讲座、观看电教片等手段,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涵。2023年,为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股室分别发放学习书籍34本,先后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9次,中心组学习14次,其中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1次、各级一号文件精神2次。2024年,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1次,中心组学习10次,其中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8次、各级一号文件精神3次。三是确保学习成效。以学促研,针对涉及农业农村领域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难题,2023年共完成《枣阳市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思考》等20余篇观点鲜明、论证有力、措施可行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局党组领办的调研报告《加速推进“四化同步”发展,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的枣阳样板》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实干年”大调研活动中获评二等奖。农业农村局在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项目建设年”大调研活动安排部署会上做题为《用好调研传家宝 真抓实干促发展》交流发言。
2.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不主动,整体推进效果和社会影响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生产条件,减少导致“非粮化”的客观因素。针对“挖塘养渔”导致的“非粮化”问题,加快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改善排灌条件,加快推进2021年度高标项目县级初步验收工作,加快2022年度高标农田工程进度,加快促成2023年度项目动工;针对“闲置荒芜”导致的“非粮化”,推进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排灌、输配电、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改善耕种条件,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农机装备水平,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二是提高社会化服务能力,解决无人耕种的问题。针对“闲置荒芜”导致的“非粮化”现象,加大社会服务组织培育力度,提高“耕种管收”社会化水平,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是提高种植收益,改变不愿种的现象。针对“发展林果业”导致的“非粮化”问题,科学调整种植结构,提高粮油作物种植收益。落实“藏粮于技”,依靠科技提单产,增加种植收益。四是组织复耕复种,遏制“非粮化”新增问题势头。主动查找耕地撂荒问题线索,防止完成“非粮化”整改后的地块闲置或撂荒,遏制新增“非粮化”问题。2024年1月18日,我局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协助下,对新市镇前湾村、刘升镇油坊村自2022年以来“非粮化”问题清理整治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发现已整改的地块现状均处于耕种状态,对在两个乡镇新发现的疑似“非粮化”问题线索,立即移交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和处理,同步向乡镇印发了整改通知。
3.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期使用维护不足,农业整体抗灾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逐条全面对照,举一反三。增强部门监督职能,发挥收益群众主体作用。加大管护宣传力度,让项目区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受益区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主动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积极性,提高主体意识。二是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督促乡镇建立完善的管护维修制度。按照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项目竣工验收后,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将工程移交给项目村村民委员会,并签订《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移交使用和管护协议书》,目前已和项目建成的159个村(居委会)全部办理了移交手续。同时督促各乡镇政府按照关于印发《枣阳市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枣水文〔2022〕196号)文件,制定完善的镇、村管护制度,根据各管护主体履行相对应的具体职责,让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出台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目前已拟写《枣阳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近期将征求各单位意见后,提请市政府审批通过。此办法将加强枣阳市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组织领导,确定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建立管护经费合理负担机制,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改变“重建轻管”的现状,加强建后管理和养护,做到建管并重,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
4.关于“推动塑造枣阳农业品牌措施不够有力,农业大而不强,缺少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业品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宣传“枣阳皇桃”区域公用品牌。连续四年在央视进行品牌宣传推广,通过襄阳广电等媒体,开展“桃”你欢喜等多种形式的品牌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军盾、光亮等大米企业参与“襄阳大米”品牌运营,将企业品牌与区域公用品牌结合运用。三是积极组织名特优农产品参加国家、省、市级农博会、绿博会、食博会等各种展会,大力向外宣传、推广枣阳优质、特色农产品,为我市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争取更多的流量。2023年共组织50余家企业参加各项展会6次,组织三杰面粉、香芝源茶油、贝迪鸽业、刘升小花生、梁集萝卜等特色农产品企业参加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各种活动10余场次,有效扩大了枣阳市特色农产品的影响力。四是进一步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加强绿色食品基地建设,通过减药减肥、科学管控,不断提高农产品品质,重点加强水果、水稻、小麦等绿色食品认证。2024年新认证三品一标2个(枣阳皇桃中国农耕农品记忆索引名录,福福旺香丝苗米),全市三品一标总数达到35个(其中绿色食品32个,地理标志2个,农耕农品1个),三品一标生产基地面积35.88万亩,总产量43.78万吨。
5.关于“统筹指导农村‘三资’规范管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压实责任。修订完善《枣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枣政办函〔2023〕89号),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三资”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做到“三个结合”,统筹兼顾。将“三资”管理与清廉村居建设、农村集体资源发包与小型工程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统筹推进“三资”规范管理。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开展辅导培训,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同时,市“三资”办组织半年一检查,年终一考核,并将“三资”管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重要内容。
6.关于“全市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督办落实。印发《农村公厕后期管护工作的督办函》,要求按照《枣阳市农村公厕后期管护实施方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后的农村公厕维护工作,定期排查村内公厕使用情况,及时解决使用中发生的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2023年8月18日,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公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办、区)对村级公共厕所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公厕长效管护机制,因地制宜做好农村公厕的日常保洁和维护管理,确保农村公厕管好、用好、维护好,长期稳定发挥实效。三是落实常态化工作。每月19日为全市村庄清洁日,以“五清一改”(清垃圾、清沟塘、清粪污、清道路、清农业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同时通过每月组织随手拍、立马改,以每季度发通报的方式,实现全域化推进、常态化开展、长效化保持。
7.关于“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指导和配套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经队伍建设,主动向市政府汇报,积极与市编办、市人社局沟通协调,通过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解决农经队伍人员严重缺乏的现实问题。二是抓宣传培训。举办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培训班及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加强“一法一办法”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2023年度培训率达23%,有效提升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力争县级以上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场均点对点宣讲到位。三是完善扶持政策。出台《枣阳市支持农业产业振兴奖补办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政策扶持,增加发展内生动力。四是加强各级示范创建,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质量。大力开展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持续开展“空壳社”清理,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努力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发展质量。五是落实责任,强化考评。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主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纳入市深改委重点改革事项、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督办检查,一季度一考核,年终总考评。
8.关于“全市美丽乡村项目建设超预算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核实情况。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梳理,摸清锁定超计划项目基本情况。经核查,截止目前,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完成。二是加强督办力度。成立市美丽办工作专班,对此项问题涉及到的镇(办、区)整改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未严格按照枣振兴发﹝2019﹞1号文件要求规范实施和超计划建设项目的,要求相关镇(办、区)迅速调查核实,厘清责任,截至目前,相关乡镇纪委监委按照工作规定,已就核实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按程序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加大审计力度。根据2023年12月20日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市美丽办已下发通知,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对具备审计条件的221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将审定结果报送市纪委监委。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机关人员工作作风有待加强
9.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领导班子表率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局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制定并印发《农业农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带头抓、负总责;其他领导同志实行“一岗双责”,负责抓好分管股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3年、2024年按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二是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各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单位、股室重要节点、节假日和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对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党员干部的监督,确保不出现违纪违法案件,2023年班子成员下沉二级单位督导6次。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2023年开展工作约谈和提醒谈话8次,针对市委巡察问题执行问责37人(次)。三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全面梳理2019年至2023年受处分干部人数,根据处分性质、原因,分层、分类补开“一案一教育”警示大会。截至目前,未开展警示教育的35名受处分人员已全部补开“一案一教育”警示大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集中收看2023年襄阳市党纪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集中观看《莫让“杯”剧重演》等警示教育片3次。将警示教育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全年组织党纪法规学习11次,典型案例通报6次。2024年以来共开展“一案一教育”警示教育大会1次,组织参加纪法知识线上测试5次,通报学习违纪行为典型案例14次,组织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铭纪于心》,通报学习市纪委编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充分发挥好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四是做好受处分干部教育帮带工作。梳理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受处分干部教育帮带情况,落实帮带人谈话、回访制度,受处分人按规定定期进行思想汇报,整理完善教育帮带手册,在全系统形成受处分干部分级分层教育帮带常态化。目前,近5年受处分干部的教育管理台账均已建立。
10.关于“机关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照抄照搬其他单位有关工作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相关制度。从局机关实际出发,重新制定《“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同时完善机关办文制度,明确办文流程,起草、初核、签发由撰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严谨性和规范性。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坚持例会学习、周一集中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自主学习,邀请讲课培训等学习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形成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照搬照抄、敷衍了事等行为。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集中学习40次,主题学习9次,中心组学习24次,开展公文写作培训3次。三是建章立制。针对前期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系统梳理局机关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重新制定、完善制度20条。
11.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单位财务人员政策法规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完善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财务纪律意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规定。二是加强业务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请市财政局财务人员来局指导财务科目列支规定,分析问题原因,并认真学习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按照市财政下发最新的报销支出审批要求,依规执行。三是加强内审。严格支出程序,加强财务报销审批手续,规范报销工作流程,每笔支出需由分管财务领导严格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贯彻落实党的新时代组织路线尚有不足,党建工作压力传导有递减现象
12.关于“党组织生活不够严谨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党务干部学习培训的力度,拓宽知识面,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切实增强搞好党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保证党的组织生活顺利开展。二是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组织生活会,按时开展“讲党课”活动,将机关38名党员分为三个党小组,明确组长、副组长和记录人,对谈心谈话环节、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2023年,局机关38名党员全部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并从思想、工作、生活各方面展开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党小组组长对谈话内容进行梳理,整理出各党员存在的个性化问题和意见建议。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在严实组织生活制度上持续用力,对以“三会一课”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要求进行明确,使党内生活庄重、严肃、规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制定了2023年、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突出抓好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以“三会一课”为主体,狠抓落细落小落常,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1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招引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三定”方案,理清机关人员职数,制定招录计划。2023年以来,共引进干部16人。其中:局机关新招录公务员4人,所属事业单位选派“三支一扶”工作人员3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5人。同时,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汇报沟通,增加单位编制职数,拓宽人才引进方式,逐步缓解队伍老化问题,优化年龄结构。二是创新举措,加强年轻干部培养。2023年9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由局长对10名新进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对新人提出新要求,寄予新希望。2023年11月,组织局机关退休干部对年轻人进行传帮带。三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充实单位中层力量。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2023年先后选拔四名政治可靠、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及时充实到机关中层,逐步完善老中青合理干部梯次结构。四是评选典型,发挥榜样作用。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每个党小组进行民主投票,选出黄冉、郑春雷等一批示范党员。同时,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评选“枣阳楷模”杨祖震,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干有方向。五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局党组出台制定《新进人员“青蓝结对导师帮带”能力素质提升工作方案》,实行导师帮带制度。对单位新进年轻干部逐步教方法、压担子、促成长。将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放到基层和业务一线进行锻炼,快速适应身份转变,成长为单位骨干和业务上的行家里手。
14.关于“对二级单位的党建工作统筹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支部架构。按照换届流程,规范指导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支部于2023年7月4日进行换届选举、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支部于2023年10月8日进行换届选举、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支部于2023年7月11日进行换届选举,截至目前,所有基层支部均已完成换届,换届结果组织部进行了批复。二是加强督促督办。督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深入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批评等组织生活会,并督促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三是建章立制。加强农业农村系统党建工作的统筹指导,制定2023年、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印发至局属各二级单位、机关各股室,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定期对局属各二级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审计巡察指出问题整改不深入彻底
15.关于“巡察指出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持续整改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思想教育。坚持开展好思想政治教育,利用机关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形成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避免“过关”思想和应付心态。2023年以来,共开展机关集中学习40次,讲专题党课6次,多种形式党纪党规教育40余次。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全面梳理局机关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截止目前,重新制定、完善制度20条。三是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推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定期督办检查,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当中,防止整改工作“前紧后松”,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边改边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落实好分管领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针对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立足农业事业长远发展和现实需要,采取新建一批、完善一批、废止一批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氛围,从根本上防止有关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0-6222823;电子邮箱hbzynyj@163.com。
中共枣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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