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九届市委 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不断提升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水平,从思想根源上认真查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二)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共识,严密部署。院党组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个对照、逐条查找、逐项梳理,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结合所反馈问题点多面广、矛盾突出等特点,院党组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积极主动认领问题。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作为主要责任人、各支部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职责、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抓好分管部门整改,抓好部门问题整改,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进团结的基础上全力保障整改工作部署、责任、落实“三到位”。
(三)细化整改措施,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自收到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系统梳理所反馈的问题,制定印发《中共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集中攻坚、销号管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整改过程中定期督办,对整改工作进度滞后的,严格督办加快整改进度;对整改工作浮于面上落实不力的,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开展批评教育,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巡察提出的要求落实到位,巡察反馈的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台账,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主动靠前监督,确保整改全程的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对已完成的项目,做到见人见事,逐项对账,从严审核,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成效,做到突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工作不彻底不放过,确保真抓真改。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既注重解决具体问题,又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将“当下改”和“长久立”贯穿巡察整改始终,确保检察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有短板
1.关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深入学习领会。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在部门会议上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对检察公益诉讼要求,同时要求部门人员及时自学上级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新要求新精神。以学促干,案件办理中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提升案件质量。对有争议的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2023 年8月,会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行政机关回复整改情况现场查看。二是对3件未全面整改到位的案件,转行政检察监督办案组审查依法对人民法院执行活动进行监督。行政检察监督办案组与枣阳市人民法院对接,督促法院执行。三是对已终结审查的案件,以“回头看”的方式,抽查核实行政机关履职情况。2023 年7月、8月、9月,均对有现场的重点案件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四是针对河道违建,2023年5月已拆除完毕。
2.关于“维护司法公正,落实“三个规定”自觉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引导积极填报。利用集中延时研学开展“三个规定”的专题培训学习活动,转发最高检发布的以“三个规定”为主题的微视频《底气》,并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组织新入职检察官助理及雇员制书记员集体学习培训“三个规定”相关文件,将“三个规定”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范围,真正让“三个规定”入脑入心。二是检务督察部门在每月底进行提醒、督促,确保全员填报到位。对连续出现零填报的部门跟踪督导,对未按时完成填报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提醒。三是强化监督,倒逼如实填报。加大对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的查处力度,通过运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倒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对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开展核查等方式,统计分析检察干警主动填报重大事项情况,实时掌握异常现象和风险源点并予以提醒,倒逼干警主动、如实填报。针对连续三个月以上部门“零填报”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谈心谈话。
3.关于“未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治进校园方面的理论学习,“未检办”工作人员学习法治进校园工作的相关做法,以便更好地将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融入在每一次的法治宣讲活动中。二是联合公、法、卫等部门在17所中小学校共开展了20次法治进校园活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识,认识到法律的权威和作用。根据市委政法委工作安排,我院担任4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每年均前往包保学校进行法治宣传,在完成对口的4所学校法治宣传的基础上,根据部分学校的需求并结合我们办案需要,额外对其他学校进行法治进校园宣传工作。针对敬德学校法治宣讲问题,在案发后,我院已制发了相关检察建议,该职校隶属于人社部门,不属于教育部门,在检察建议下达后,2022年敬德学校已停止招生,我院也到该校进行了回访。三是2023年以来,开展立案监督及犯罪线索移送3件,针对相关人员未依法履行强制报告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2件,全力筑牢未成年人防护网。联合市委政法委、监察委、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局、文旅局、人社局、团市委、妇联等十二家单位,召开全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项监督工作推进会,制定《枣阳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联合枣阳市教育局、卫健局先后深入4所乡村学校及医院开展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专项检查监督和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强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常态化联络机制。
4.关于“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学习文件精神,组织全体部门干警学习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精神,分管领导在会上重点强调侦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谋划侦查工作,针对今年立办的两件侦查案件提出了应结尽结,应诉尽诉的要求。二是从全院范围内抽调5人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领导带头办案,提审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梳理案情,强化案件办理。三是强化线索研判,分管领导积极主动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召开线索研判会,主动到公安机关、看守所、司法局等单位进行沟通,立案办理的2人均已决定逮捕,成案率效果显著。
5.关于“检委会工作缺乏法律严肃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从事检委会工作的同志,集中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检委会工作“问与答”》等文件,并要求要充分落实好最高检及省检察院下发的关于检察委员会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提升检察委员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检察委员会工作运转高效、顺畅坚决避免相关瑕疵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针对巡视中提出的具体问题,除目前已归档及在旧系统中无法修改的以外,对新系统中办理的检察委员会案件及相关法律文书进行核对,修改了其中存在的瑕疵之处,并对后续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记录、纪要等严格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保证检察委员会工作及文书的严肃。三是为进一步规范本院检察委员会工作全流程运转根据上级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 试行 )》。
6.关于“日常监管失之于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配合,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形成合力,始终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征询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意见,重要会议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列席;干部选拔任用、人员选调,以及评先评优等工作,主动征求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对有关人员的廉政意见。做出第一种形态处理前均征求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意见。通过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的沟通交流、强化对我院的工作指导,找准作风建设的切入点联合发力,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再促进、再提升。二是以我院机关党委换届改选为契机,积极谋划“三重一大”监督员重新选举事宜,2023年11月9日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监督员人选,11月13日召开全院干警会进行投票,选举出4名监督员。三是加强对检务督察人员的培训和学习,积极派员参加省院组织的检务督察专题培训。根据上级院重点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项督察,2023年以来围绕纪律作风、认罪认罚、办案期限、办案影响风险研判、“三个规定”等开展督察,共发出检务督察通报27期,运用第一种形态追责问责19人次。
7.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集中延时研学加强对相关人员培训,培训内容涵盖财务报销制度与财务财务管理规范,规范报销行为。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及能力。二是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审核票据,规范财务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支出不予报销,出差事由是开会及培训的要求附相关通知后才能报销。
8.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将南城办事处政法街处办公楼房屋无偿使用托管给枣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枣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现将该处房屋调剂给枣阳市华润燃气公司办公使用,机关安全由该公司管理。办公楼无人看守问题出现后,检察院司行局及时加强与华润燃气公司沟通,查找出现问题原因,督促该公司加强值班值守人员管理。目前该公司执行24小时换班制度,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办公楼采用门禁管理。二是院司行局接到院内绿化草坪被居民破坏,开垦成菜园问题后,及时安排整改。经现场了解,该花园使用时间长,出现绿化植物老化情况,绿化草坪出现空缺,对草坪被居民破坏开垦成菜园情况,我们走访相关人员,让其将种植菜移走,恢复草坪,现菜已移走,草坪恢复。
9.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会计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组织档案人员参加关于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线上课程),进行培训参加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二是根据会计档案整理规则,按照年度、月份对编号进行梳理,对错误编号和遗漏编号的案卷进行整改,保证会计档案案卷号的规范性和连续性。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0.关于“领导班子分工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我院领导班子调整完成后,于11月1日经党组会研究决定重新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职责。二是目前已经选出新的驻村工作队队长。
11.关于“少数支部委员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优化支部工作。通过9月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全面掌握党支部工作要领,规范化管理支部、推进支部工作。二是10月8日召开支部书记会议,以“学习党务知识 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为题,从深刻认识抓机关党建的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建实操四个方面对党建活动规范的开展进行学习。三是健全各支部党员台账并动态更新,依据台账收集整理党员档案材料,掌握各支部党员情况。四是召开机关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补选大会,选举机关党委委员三名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一名。新选出机关党委委员后召开了机关党委会议,推荐出机关党委书记。3月28日收到组织部关于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批复。根据全院人事调整情况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调整后启动支部委员补选程序。截止目前,所有支部支委均配备齐全。
12.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组织生活流程,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健全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书记与党员每半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党员之间常态化开展谈心交流,增强组织凝聚力。二是强化党员日常监督,将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党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三是健全党员激励机制,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开展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评选活动,将评选结果与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挂钩,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热情。
1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支部活动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8日召开支部书记会议,以“学习党务知识 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为题,从深刻认识抓机关党建的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建实操四个方面对党建活动规范开展进行学习。二是开展党建工作督查。10月13日,机关党委按照工作安排,对下属9个党支部开展党支部会议记录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检务督察通报的形式将问题反馈给各支部并提出整改落实要求,促进严格落实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切实加强党支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14.关于“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9月6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个对照、逐条查找、逐项梳理,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结合所反馈问题点多面广、矛盾突出等特点,院党组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积极主动认领问题。二是收到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先后4次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系统梳理所反馈的问题,制定印发《中共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的具体问题深刻剖析,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集中攻坚、销号管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水费应收未收”问题已明确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为责任部门,分管司行局领导为责任领导,已对未交水费人员下发通知,收缴水费。目前我院与枣阳市通达供水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人民检察院居民用水户表改造工程施工合同,枣阳市通达供水工程有限公司已经有序进场施工。2025年6月,居民用水户表已进行公示并进入安装阶段。
15.关于“巡察反馈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析收取水费与实际用水差额原因,对未交水费住户加大收费力度,一方面通过电话通知告诉其本人缴纳水费,另一方面在显眼处张贴未缴纳住户名单,督促住户缴纳水费。二是请嘉源水务有限公司对我院人民路家属院、民主路家属院和原税检室办公区居民用水情况多次进行实地勘查、预算,2024年3月13日,我院召开党组会研究同意上述水表入户改造项目。4月8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居民用水户表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5月29日居民用水户表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最终确定枣阳市通达供水工程有限公司中标。2024年10月11日我院与枣阳市通达供水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人民检察院居民用水户表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目前枣阳市通达供水工程有限公司已经有序进场施工。2025年6月,居民用水户表已进行公示并进入安装阶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紧盯重点工作,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大对党建工作的统筹、部署、推动和指导,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共同发展。同时,主动统筹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查找风险点,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建立长效机制,用好整改成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从严治检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落实到推动全市检察事业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0-6329420; 电子邮箱:983641163@qq.com。
中共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1月11日
鄂公网安备 42068302000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