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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27 18:32:57 |  来源: |  点击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410日至610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811日,市委第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市司法局党组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研讨,召开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印发《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反馈的3个方面7类26个具体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按照业务范围将整改任务分解到相关业务股室,坚持以最严肃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坚定的决心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市司法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牵头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形成了“党组书记管总、分管领导把关、牵头单位统筹、责任单位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各责任股室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制定了时间表、路径图和任务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统筹推进抓整改。坚持标本兼治,从“纠、清、问、建、举”五个方面落实整改工作,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紧盯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按时完成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主题教育、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队伍建设、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以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整改。

(四)力求实效抓整改。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经过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我局面上问题共26个,已整改完毕22个,视同完成4个,实现了一个标准管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整改工作走心走深走实,见人见事见效。

二、整改情况

问题1:系统学习与联系实际谋划依法治市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要点,总体谋划。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严格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统筹协调,层层推进。提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依法治市工作,传达学习《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精神,汇报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开展考核,提升质效。2023年7月,开展2023年上半年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对全市17个乡镇(办、区)和84个市直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下发了考核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委组织部。四是增加比重,修改标准。2023年8月,修改完善了2023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并报组织部,增加法治建设平时工作评价得分比重,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促进各地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重视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进法治枣阳建设向纵深发展。

问题2:落实主题教育活动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市司法局召开“一下三民”活动专题推进会,会上传达学习了全省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推进会精神,局党组书记对司法行政系统“一下三民”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活动开展具体要求、“问题清单”收集范围进行进一步明确。二是优化方案,明确要求。完善《中共枣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持续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活动要求,每月上旬由对全局党员报送的实践活动资料进行检查。三是压实责任,严格督办。根据市委实践活动办要求,每月动态调整“问题清单”台账,12日前上报党员干部下基层情况统计表;每季度局党组定期研究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持续跟进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问题3: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总体谋划,统筹推进。起草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提请以市政府办文件印发,确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严格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提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提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传达了《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精神,汇报了我市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三是严格合法性审查。市司法局按照职能落实相应政务服务事项,对于合法性审查,凡是以市政府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民事合同、行政合同均进行合法性审查。

问题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行政应诉考核机制。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全市依法治市考核体系,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切实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以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名义印发2023年1-3季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报。二是建立应诉联合工作机制。做好出庭提醒通知工作。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的案件,市依法治市办在开庭前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负责人出庭提醒函。三是强化出庭应诉工作指导。主动对被诉行政机关,通过剖析典型行政案例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指导出庭应诉工作,助力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时“出庭、出声、出彩”。

问题5:行政执法监督利剑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关于印发枣阳市“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函〔2023〕32号),对我市建设“一体四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工作进行部署。在市司法局内设的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股加挂“枣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实现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专门机构承担、有专门人员负责。二是建立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收集机制。出台了《枣阳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开通民营企业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在枣阳市政府网站、枣阳普法、枣阳融媒微信公众号公布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问题举报投诉地址、电话、邮箱,主动对接市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12345热线平台、信访局、行政复议机构等单位,加强沟通,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重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开展常态化监督。对重点执法部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柔性执法、规范适用行政裁量基准、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以市委依法治市办文件下发通报要求整改。四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重点执法部门的涉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评查,各部门的案卷评查结果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对案卷不合格的单位下发了《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通过开展涉企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问题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开展“月学一法”法治讲座。将《行政复议法》《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加大对各单位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力度,同时综合运用好“月学一法”法治讲座和“枣阳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普法宣传平台,多渠道多途径加大了对《行政复议法》《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等部门法的宣传。二是制作部门法规宣传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联合相关单位制作部门法规宣传册免费向群众发放,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加大对《民法典》等基础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印制《民法典》宣传折页50000余份,发放至各单位,并向群众发放。三是结合八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加大对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全市“八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检查验收内容。

问题7:开展“法律明白人”考核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上半年全市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其中将各镇(办、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工作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市委依法治市办下发《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全市法治建设绩效考核通报》,并将考核成绩上报市委组织部。二是严格考核评价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2023年度全市“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司法所会同村(社区)“两委”提出“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审核,市司法局备案。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把关《“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评价表》填写规范,落实“谁签字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制,对于在考核评价中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并且在当年单位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

问题8: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法援案件质量激励制度。结合我市实际,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枣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建立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异化补贴机制。以“一案一评”合格案件补贴为基准,优秀案件补贴标准适当上浮,激励承办人员的办案热情。二是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案件培训指导。9月25日,组织召开了五个律师事务所、城区两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会,传达学习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的《枣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并就案件评估、案件质量、案件装订归档等内容进行具体讲解,通报各所案例报送情况,要求各所要加强学习,督促承办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效。三是加强法律援助案卷审查、评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归档案卷的初审评查工作,对于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法援案卷一律退回补充,补充仍不合格的案卷一律作为不合格案卷,不予发放案件补贴。

问题9:开展无纸化学法督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下发学习督办文件。2023年,下发开展无纸化学法工作正式通报文件2次,通过“枣阳市普法工作”qq群下发督办通报5次,提醒各单位法宣在线管理员及时督促本单位学员完成学法任务。二是督促个别单位学法用法真学真用。严格督促各地、各单位认真开展无纸化学法工作,每周通过后台查询学习进度,及时与相关单位管理员沟通,推进学习进度。三是建立机制,将无纸化学习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范围。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枣阳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将法宣在线学习考试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范围,由市司法局根据后台的学习数据和考试成绩进行评分,督促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

问题10: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组建专班,对全市15个司法所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开展集中点验、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台账、谈话调查、移动定位抽查、信息化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司法所平安稳定工作开展情况、巡回检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司法所及时建立问题台账,立即整改。每季度对社区矫正督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二是深化协作机制,齐抓人员监管。组织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全市各成员单位分别汇报本单位涉及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并就信息化核查工作达成共识,公安机关将协助司法所定期查询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非本地活动轨迹,切实做到“行动轨迹动态掌握”,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工作质效。组织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会议,总结汇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面临的形势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问题11:人民调解工作还存在梗阻。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加强协调。召开全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会,会上通报了我市上半年各专调委规范运行的情况,邀请市法院和市妇联负责人做经验交流发言,学调委作表态发言,并对物调委、学调委、医调委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具体要求,要不折不扣抓实巡察整改。二是完善制度,建章立制。针对此类问题,我局根据《关于对市直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分等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专调委案件分级补贴的审核标准。三是加强检查,举一反三。将全市10个专调委的调解案件全部逐一审核,严格按照分等级补贴的标准审核,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四是强化督导,提升质效。经过督促整改,物调委、医调委、学调委调解效果显著提升。同时与市委依法治市办请示,要求把各镇(办、区)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经费情况纳入年底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中,分值1分,以考核促落实。

问题12: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局党组和各党支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以及主题教育“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集中观看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二是明确责任,层层压实。结合实际,完善了司法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局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的职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强化“两新组织”督导检查。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枣阳市司法局“两新组织”党建及意识形态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将执行纪律、组织管理、作风建设作为主要内容列入指标,并召开“两新组织”党务、纪检委员履职培训会,组织开展“两新组织”督导活动,督促支部纪检委员积极履责。四是开展党纪法规测试。在全系统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4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2个法律服务所党支部分别由律师工作股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督办,实现司法行政系统全覆盖。

问题13:履行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检查,改进工作方法。局纪检专班突击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和工作日饮酒情况进行抽查,随机抽查35人,未发现迟到及午间饮酒现象;同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12个乡镇司法所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并予以通报。二是落实“一把手”谈话制度。市纪委对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清奎同志开展“一把手”谈话。局党组书记向市纪委汇报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进行表态发言。三是开展专题培训。召开各支部纪检委员履职专题培训会,对今后各支部纪检监督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上重点组织学习监督执纪相关工作规范。

问题14: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召开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履职专题会议,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行为清单36条(试行)》《关于开展“一案一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改进作风,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机关支部党员前往襄南监狱实地参观监狱服刑人员宿舍等场所,并在襄南警示教育学习中心接受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一同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家风》并开展交流讨论,三是逐步推进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在全系统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分别由律师工作股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督办,实现司法行政系统全覆盖,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局机关以及基层司法所开展纪律作风督查检查5次,以查促改,推动纪律教育常态长效。

问题1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尚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召开财务工作专题培训会,结合《枣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枣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分析了巡察反馈的财务问题,确定了具体整改期限,明确了整改责任人。二是压实责任,严格督办。我局通过工作例会,进一步学习了《枣阳市司法局支出管理制度》以及财务报销流程、注意事项,将在今后结合实际每年常态开展财务工作督导检查,确保财务工作落实落细。三是集中谈话,统一思想。召开财务人员和具体经办人员谈话会,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错误。

问题16:“以案定补”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了解情况。立即与诉前调委会负责人询问具体原因,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认真纠错。针对该问题,我局约谈了诉前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要求各专调委在今后调解的过程中,不再以司法确认申请时间作为调解成功时间,而是具体结案时间为准。三是完善相关制度。我局与财政局协商沟通,进一步完善专调委的调解案卷补贴标准,对同一类型、一案多卷的案件根据规定审核。四是严格审核,举一反三。第三季度案卷审核过程中,我们采取多级审核、逐一核对、随机回访的措施,对第三季度的调解案卷进行审核,对不规范的案卷退回,不予纳入“以案定补”的案卷补贴中。诉前调委会工作人员对以往的案卷进行逐一审核,认真制作了第三季度的案卷,未发生类似问题,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市司法局对案卷进行审核时,逐一审核,认真对照审核标准进行核对。

问题17:“一案一教育”流于形式,警示教育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召开支部纪检委员履职培训会,重点学习《关于开展“一案一教育”工作的意见》(枣纪文〔2017〕7号),要求对“一案一教育”工作各项程序要求,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认真梳理,查漏补缺。严格对照“一案一教育”工作流程认真进行梳理,查找存在问题,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一案一教育”完成规定动作,流程规范。三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市司法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清奎同志为全系统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自觉,综合运用观看警示教育片、党纪党规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推动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问题18: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财务工作专题培训会,学习了相关制度规范,并由具体负责人员查明问题原因。二是强化学习,严格督办。我局通过工作例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枣阳市司法局支出管理制度》等财务制度以及财务报销流程、注意事项,拟在今后结合实际每年常态开展财务工作督导检查,确保财务工作落实落细。三是领导牵头,靠前督办。针对超支问题,相关人员已清退完毕;2023年11月8日,协调市财政局相关领导、业务骨干来我局指导长期挂账资金清收工作,市非税收入服务中心建议我单位进行账务调整,确保与非税服务中心余额一致。现也已进行调账处理。

问题19:党组班子分工不尽合理,权力配置不够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学习。我局召开干部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履职尽责的政治性和有效性,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作出情况说明。针对反馈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重新梳理各分管领导工作经历、专业优势,作出书面说明。三是逐步明确分工。2024年2月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班子成员进行重新分工,根据实际情况,科学配置,合理分工,充分发挥每位班子成员的优势。

问题20:动真碰硬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工作通报。按照《枣阳市司法局机关考勤制度》,下发1-9月机关考勤通报,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提高干部作风建设水平,筑牢机关干部思想防线,持续优化净化司法行政队伍工作作风。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作风建设工作作出安排,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清廉自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司法局纪检专班组织9个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12个乡镇司法所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并予以通报。

问题21:基层干部管理存在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结合周五集中学习,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体学习上级通报,进一步提升干部纪律意识。二是加强监督,形成常态。司法局纪检专班组织9个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12个乡镇司法所执行纪律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并予以通报,其中,有1名干部10月在党校参加培训,1名干部10月在局机关参加集中排练,剩余12名司法所干部均在岗在位。三是积极协调,加强保障。2023年9月6日,襄阳市召开全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视频会,我局积极申报了7个司法所(新市、刘升、王城、熊集、平林、琚湾、鹿头)的建设项目;9月,局分管领导分别前往各个司法所协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相关问题,逐步推进,争取尽早落实司法所建设项目,保障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生活。

问题22: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短板。“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有疏漏。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工作制度。结合我局实际,重新修改制定《中共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决策廉政风险防控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更好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二是开展专题学习。我局通过工作例会,进一步学习了《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枣阳市司法局支出管理制度》,并重点学习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流程,不断提升干部财务规范意识,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合理规范。三是开展集中谈话。开展业务交流集中座谈会,“三重一大”监督员列席参加,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做到工作细致;对现有三名监督员进行工作提醒,要求学透财经制度,充分发挥作用,使决策结果更加科学严谨。

问题23:局机关抽调司法所人员过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我局分两次召开了规范机关编制专题培训会,会上系统学习了相关工作规范,并对司法行政系统“局机关抽调司法所人员过多”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问题整改的具体要求、时限进行进一步明确。二是优化方案,明确要求。我局对年轻干部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中共枣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政法队伍年轻干部跟踪培养的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了《枣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公务员“青蓝结对导师帮带”能力素质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下发全局。新的方案明确鼓励年轻精干力量下沉基层,严格执行新进公务员和年轻骨干下所锻炼机制,完善年轻干部培养规划,有计划安排年轻骨干到司法所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力量。三是压实责任,严格督办。制定并下发了《中共枣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明确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通知》,按局“三定”方案和岗位需求,重新明确调整了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问题24:支部设置不合理,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我局先后两次召开“超大支部”问题整改推进会,会上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优化方案,开展培训。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主题教育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职责任务。组织下辖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研读政策,学深悟透各项管理规定。新的实施细则和责任清单对具体工作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对后期检验整改效果提供了“有形抓手”。三是压实责任,严格监督。根据我局制定的《中共枣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建及意识形态工作督导的通知》要求,各督导组通过个别访谈、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下律所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枣阳市司法局基层党组织党建及意识形态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逐条打分,原汁原味掌握情况,收集资料,书面报送督导情况报告。局党组定期研究进展情况,持续跟进党建工作要求,扎实督办各支部党建工作。

问题25: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础培训。分两次组织开展党务工作专题培训,并下发《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培训内容涉及组织生活开展、记录簿填写、党费计算与收缴、发展党员、支部换届、纪检委员履职尽责等各方面,通过培训,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支部专职党务工作者对如何开展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业务水平和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夯实了后期党建工作基础。二是强化管理督导。制定下发了《中共枣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党建及意识形态工作督导的通知》,在党建和意识形态督导清单中明确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活动的分量和分值,明确了考核标准;督导组下沉开展督导,并及时向局党组书面上报了督导情况报告,通过督导切实提高了下辖支部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和水平。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中共枣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建及意识形态工作督导的通知》精神和党建及意识形态督导清单,总结梳理好开展督导工作的经验,结合实际动态调整督导清单,常态开展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党建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问题26:党费收缴未按要求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2023年10月13日,组织各支部召开党务工作业务专题培训会,会上系统学习了《党章》《基层党务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与党费收缴有关的文件,重点讲解党费收缴基数算法问题。二是补齐党费,立即上交。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相关精神,专门对未缴纳党费人员党费进行清算,补齐党费,并将党费上交组织部,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落实到位。三是明确要求,压实责任。根据《中共枣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党建及意识形态工作督导的通知》要求,各督导组通过个别访谈、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党支部普遍存在党费收缴基数不准确,党费缴纳数额不足,明细表未签字等问题,要求相关支部立即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扎实整改,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

(一)驰而不息落实下篇文章。针对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经常自查炉灶,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针对整改效果需持续强化的事项,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落实落地。

(二)持续用力提升整体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努力解决党的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以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的恒心韧劲抓好整改成效在整个司法行政领域的辐射带动作用,从而提升我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三)久久为功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襄阳市委、枣阳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抓紧调研情况、提出设想、建章立制、试点运行、规范应用。

(四)深化整改推进工作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的强大动力,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委、襄阳市委、枣阳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严格执行制度,以整改促工作作风转变,着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枣阳市司法局党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