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阳市民政局党组关于九届市委第五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4日至11月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2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和动员会,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九届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民政局党组反馈问题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8大类26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明确整改完成时限、整改内容、整改目标。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整改工作中定期开展碰头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有序推进,及时了解情况,主动对接其他单位,严格做到知过即改、标本兼治,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三)立足整改实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紧盯整改责任领导,及时向市领导汇报,确保各自分管领域问题盯管到位、整改责任落实到位。紧盯牵头单位,定期督办进展,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再明确、再细化、再完善,把整改工作与学习教育、“作风建设年”活动、具体业务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严肃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全面加强组织建设,通过完善落实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工作成为加强机关建设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杜绝形式主义,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按照工作清单规定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党章》及党的二十大精神。针对短板弱项,突出“实”字,推动主题教育“直奔民生”。二是加强交流讨论,注重理论学习转化。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了交流研讨。在此基础上,制定2024年民政工作要点,切实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成效。三是建章立制,持续深化理论武装。调整优化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机关集体例会学习制度,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学习范围、学习要求等,确保学习效果。
2.关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活动中心正常运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居家养老活动中心安排专人负责运营,并签订服务协议,确保活动中心处于良好运营状态。二是下发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工作职责,服务指南具体内容。三是积极督促各镇(办、区)加以整改。目前,全市已建成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或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均已与第三方社会组织或村(居)老年人协会签订了运营协议,已正常运营。
3.关于“学习贯彻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主题党日和集体例会学习对中央、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学习传达,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措施,不断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将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纳入日常学习内容,按日程推进。二是根据省、襄阳市民政工作要点,结合枣阳实际制定印发《2024年枣阳市民政工作要点》,对年度民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制定并印发《市民政局公文审核制度》,并开展民政机关内部公文制发审核培训活动。
4.关于“聚焦民政核心职能不够,推进不力。落实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落实。为深入开展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印发《枣阳市民政系统开展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共组织督办检查3次。查出违反政策问题8条,已追回违规领取救助金37850元,已全部退回财政账户,并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宣传学习。印刷湖北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告知书10000余份,分发到各镇(办、区),在枣阳市人民政府网、各镇(办、区)、各村(社区)宣传栏张贴社会救助政策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集中开展政策学习,累计学习3次,深入学习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临时救助的审核确认,参学率100%。三是提升救助精度。对所有救助对象全面建立基本信息电子台账,进一步规范救助审核确认手续,通过科学的手段逐步完善救助工作的核查短板。三是落实定期比对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对象不精准问题,2024年第一季度已完成集中核对工作。四是市民政局督导市救助服务站按要求将受助人员救助物资和工作人员办公用品分别建立独立台账。对2021年2022年仓库进出台账重新进行分类建档登记,完善受助人员领用或发放救助物资时的姓名或救助编号。
5.关于“养老服务政策监管不到位。推动高龄津贴发放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提醒加督办的方式强化整改。下发《市民政局关于九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和《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工作的规定》,加强督办整改。经核实,涉及272人29.18万元已全部追缴完成。二是为解决我市公办福利机构消防设施不达标的问题,市民政局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已将全市38所农村福利院消防改造列入了政府投资计划。三是下发了《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指导全市养老机构按照规定配备消毒设施,规范食品留样,操作流程;配备带盖的废弃物容器。联合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对20家养老机构进行了“双随机”检查,检查的养老机构均按照规定配备了消毒柜,规范了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规范了生熟食分开存放,按照要求配备了带盖废弃物容器。
6.关于“统筹推进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和专项整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殡仪服务设施改造工程。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市民政局指导市殡仪馆通过第三方采购捡灰炉一台;同时对其余三台火化炉进行了大修升级改造。对火化间的电路、油路全部重新走线(管)布置,针对油路和电路购置了专门的大型灭火器材,并在重要地点安装了微型消防站,消除了安全隐患,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全馆人员进行了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市殡仪馆改造项目。拟投资1400万元,用于市殡仪馆的改造,目前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完成,已报送至发改局审批。此项目完成后由市殡仪馆自主运营管理,届时殡仪馆治丧环境“脏乱差”现象将彻底根除,殡葬服务能力将大幅度提升,全市群众将普遍享受更好的殡葬服务。二是巩固提升遗体火化率。对相关乡镇进行督办函,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反思,切实加强整改,采取强有力措施彻底扭转遗体火化工作落后局面,切实提升辖区内遗体火化率,推进殡改工作健康发展。
7.关于“基层政权及社会治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以会代训”方式,对问题较多的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就村务公开、换届补选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培训。二是按照省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了指导性文件。并针对相关乡镇下发了通知进行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加快村(居)民委员会补选、联审工作,同时,对新出现缺额的村(社区)要求三个月内及时补选。
8.关于“社会组织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民政局借助各镇社工站专业技能人才,深入村(社区),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村(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工作。二是联合民政执法大队,对全市32个僵尸组织进行了联合执法,截止2024年2月6日,已约谈整改社会组织17个,行政撤销社会组织15个,并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形成了规范执法程序,为下一步社会组织查处执法常态化奠定了基础。
9.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树牢清正廉洁风向标。对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具体化,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履职担当,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了《2024年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召开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加强自律意识,坚持原则,做标杆、做楷模、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
10.关于“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印发《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具体化,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廉洁防线。一方面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另一方面开展提醒谈话工作,进一步重申了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增强了党员干部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观念,筑牢思想堤坝,引导干部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加强廉政调研,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为党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2024年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监管、制度约束、风险防控,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工作。
11.关于“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深入学习党纪法规,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和规矩意识。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召开民政系统“身边事 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大会,参会人员现场签订《廉政承诺书》,观看了《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警示教育片,要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自我约束。二是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提升管党治党工作落实成效。市民政局党组召开“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民政系统近5年发生的违纪案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班子成员分别就相关案例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自我批评和自我剖析,达到教育警醒、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目的,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良好的政治生态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中共枣阳市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借用人员管理制度》《民政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工作和干部职工请休假和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机关正规化建设水平。
1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然存在。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超标准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共收到超标交款15104.00元,其中2020年4605元,2021年10499元,此款于2022年8月1日已缴入财政账户。二是2024年3月组织完成财务人员和公务接待人员学习《枣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三是2024年1月2日修订了《枣阳市民政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民政机关公务接待机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13.关于“工作安排跟踪问效少,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管理,落实监察建议。设立监察建议台账,及时落实监察建议,针对性建章立制,不定时抽查核实,确保整改效果。对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细化,进一步规范了业务流程,加强了监管,确保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落实追责问责。要求局属各单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清廉民政机关”建设。三是坚持考用结合,促进担当作为。市民政局党组组建专班对局属8个二级单位2023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进行了目标考核,并通报了考核结果,集中反馈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工作制度,着眼长远,抓好单位各项工作。
14.关于“存在挪用救助补助资金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4日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办养老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二是督促相关乡镇加大整改力度,将涉及的6个集中供养救助机构存在的挤占挪用特困供养救助补助资金按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该类问题再次发生。
15.关于“存在多发救助资金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程序及发放情况在政府网站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发放情况反馈各镇(办、区),镇人民政府(办、区)、村(居)委会要在固定的政务公示栏,对拟批准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情况进行公示。二是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每月复核制度和随机抽查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加强数据比对、生存验证等动态监测技术的运用,逐步解决数据更新、共享不及时影响补贴精准发放的问题。三是市民政局派出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抽查,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进行走访入户,实地检验各地专项检查成效,杜绝“重补”“漏补”的问题。
16.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财务附件已从业务股室找到并附入记账凭证。二是2024年3月已召开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财务支出签批手续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强化职责意识。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包括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17.关于“政府采购(询价)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进行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会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法律法规,明确采购方式、采购项目、采购程度等采购要求,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二是完善并制定了《枣阳市民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在对机关财务人员进行了学习培训。
18.关于“领导班子分工不尽合理,权力配置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 市民政局在2025年1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其他科级干部工作调整事宜,于1月7日印发了《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其他科级干部工作调整的通知》(枣民组发〔2025〕1号),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翟兴国主管美丽乡村建设、扫黑除恶等9项工作。分管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救助中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慈善会;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主管机关管理、纪检监察、人事、党建、共青团、妇联、意识形态等12项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由四级调研员杨海运主管养老服务、老龄等8项工作。分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老龄工作股)、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中心、救助服务站(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社会福利院、殡仪馆、康复医院、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通过分工调整,进一步加强了党组织的工作和协作,明确了具体责任,推动班子形成整体合力。
19.关于“局机关党委发挥职能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会,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党建责任。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市直机关工委批复文件要求,召开机关党委会,进一步明确机关组织架构和职责定位,进一步细化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责任分工,确保明责、履责、尽责、可问责,切实发挥机关党委在理论武装、组织培养、政治教育方面的独特优势,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委员履职尽责能力。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民政系统党务工作培训会,进一步增强专业素养、提高能力素质。建立机关党委党务工作微信交流群,及时分享党务工作知识,强化机关党建政策法规学习,努力成为机关党建的行家里手。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机关党委职能作用。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完善党建工作责任的督查、考核、问责办法。完善机关党委班子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每人每月到联系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每季给党支部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20.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市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下一步将针对细化程序和流程进行开展培训,会议记录按要求全面清晰记录,及时归档。二是选聘了两名机关纪检委员为廉政监督员,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体制机制,规定了决策结果报告,监督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执行。在民政局四楼会议室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上墙宣传。
21.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专题研究部署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进行了交流研讨,切实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查摆问题,研究对策,抓好落实。
22.关于“局机关抽调二级单位人员过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人员关系,调整人员岗位。二是招录年轻干部,引进优秀人才。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打造高素质队伍。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民政业务培训,各业务股室分别就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等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及社会组织管理有关内容和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系统进行了细致讲解。进一步强化了民政工作人员的责任担当、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为精细化开展民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3.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推进民政工作,坚持党建与民政领域业务深度融合发展,让两者有机结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督促落实各项任务。三是健全党建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将党建工作计划纳入党建考核细则,加强对所辖党支部指导、监督、考核。建立党建联系点制度,加强对所辖党支部党建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24.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提高党内政治生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民主生活会召开符合要求,不打折扣。二是严格要求,深刻检视整改。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三是建章立制,确保不走过场。建立完善民政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民主生活会原则、程序及要求。提前收集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和相互批评意见,确保民主生活会既有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又有同志之间相互帮助的真情,开出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好氛围好效果。
25. 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制度要求,加强对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定期督查,确保规范记录。定期对局属党支部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检查局属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切实解决记录格式不规范、记录内容不完整、记录本功能废置、漏记、补记等现象。三是完善制度,确保不打折扣。实行强制备案制,局属各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前拟订方案,明确会议日期、地点、参加人员、主题、步骤、完成时间并报局党组备案。经局机关党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实行党建联系点制度,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需邀请联系本党支部的党委委员或者分管领导参加并全程指导,确保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落实、不打折扣。
2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意义的认识,同时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学习,使党务工作者充分了解“三会一课”召开的时间节点,每年召开的次数、该如何召开等。二是加强督查,强化结果运用。对局属各二级单位党支部召开“三会一课”情况定期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平时检查和年终检查相结合,对平时工作不重视,屡教不改的,年底取消党建评优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移交局机关纪委进行问责处理。三是用好制度,从严从实从细。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局属各党支部针对存在问题提交情况说明及下一步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专人记录,确保与重要环节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主持词、现场照片等及时、全面、规范、无误地收集整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增强理论功底。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和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市重要会议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
(二)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确保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
(三)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全面深化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对接,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做到一抓到底,整改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0-6315606; 电子邮箱1627879652@qq.com。
中共枣阳市民政局党组
2025年11月6日
鄂公网安备 42068302000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