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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党组关于九届市委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1-22 17:51:15 |  来源: |  点击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挂帅,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付涛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全面担负起第一责任,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整改责任,财政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责本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逐级传递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任务具体到人、落实到岗。对于可以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快速推动问题解决到位;对复杂问题,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分期分批解决。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提升整改效能。巡察反馈已整改完成22个、视同完成4个;对视同完成和未完成问题坚持持续整改。整改措施已完成94条;共追责问责38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37人;建立完善制度25个,追回各类资金11万元;开展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政府采购、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及庭院卫生和乱堆乱放等问题专项整治5次。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关于“党组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实际工作研讨、部署不够,未做到理论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学以致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21日制定了《枣阳市财政局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开展专题补学,集中学习了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纪党规、省委全会精神等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对学习体会进行了交流发言。三是截至2025年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19次,中心组成员累计研读各类学习资料90余篇。

2.关于“全市国有资源资产底数不清,资产两算、转固、登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3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在建工程、代建工程、PPP项目资产、债券资金形成资产的财务核算及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益征管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二是摸清全市数据资源和文旅资源底数,确保项目形成的资产全部纳入账务核算,做到“应入尽入、不重不漏”。三是2025年3月12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培训会”,累计培训单位129个(含18个镇办区、56个市直主管部门、55家市属国有企业),财务人员132人。

3.关于“预算编制不精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会。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要求,从源头把关,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二是严格落实“两上两下”程序编制部门预算,按照零基预算管理要求,重新调研论证确定项目金额,确保预算调整事项逐步合规、合理。三是2025年2月17日,修订了《2025年度市直预算指标管理制度》,规范市直预算指标管理,从严控制财政代编指标规模。四是严格落实预算实施条例,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五是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对于重复编制等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予以核减。六是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安排资金,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部门单位,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4.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10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法规、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进行了集中学习,提高认识提升业务能力。二是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严格内控制度。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把采购预算关。对采购项目按照预算、采购程序、标准、严格财政支出进行严格审核,做到无预算不采购。

5.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周期过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每月例会,针对审核有难点、堵点的项目,作出具体说明原因及下一步推进的方法。二是全面加强项目督办,杜绝项目审核周期过长现象再次发生。    

6.关于“财政局生活区庭院卫生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生活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增设了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垃圾收集和处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及时联系住户对飞线进行清理,对原有的车棚进行了维修维护。三是2025年11月完成了对排水管道进行改造,优化管网布局;以及对居民楼外墙立面翻新,改善居住环境。五是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发现乱堆乱放和飞线充电行为及时劝阻,持续做好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          

7.关于“加强公用经费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印发了《关于下达“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管理,确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二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三是加强“三公”经费日常动态监控,防范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压减各类支出。四是2025年2月10日组织学习了关于“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政府购买服务、“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公用品、机关水电等经费开支。

8.关于“未开展有效的国有资产清理、监督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组织专班对市直单位所属的公房和土地等大宗国有资产进行清查。二是切实开展有关资产资源“确值”工作,待国家和省市有关资产资源“确值”标准和方法出台后,再进行调整完善。三是加快盘活闲置资产,发挥资产使用效益,减少维修成本。

9.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企业监管制度建设。2025年2月18日制定了《枣阳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枣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市属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实施意见》《枣阳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收益上缴机制。按照净利润的10%—30%及时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做到应缴尽缴。三是督促企业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并报国资局备案,目前已报国资局备案的有26家市属国有企业。                                   

10.关于“金盆担保公司经营管理有待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总经理已于2025年4月任命到位,正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二是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排查,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案、早防范。三是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力度,按照法律流程通过诉讼、拍卖等手段,实现抵债资产快速变现。四是加大化解在保银行不良贷款力度。五是2025年3月5日,完成了新增注册资本工商变更手续,已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11.关于“政府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在枣投资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大基金规模,做实基金出资。二是加快已投项目在枣建设的投产进度,扩大社会资本在枣投资。三是纵向深耕横向联动,强化基金合作力度。四是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周转率。

12.关于“政务公开信息表述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上级政策文件内容的严格按上级文件的规范表述行文。二是严格公开的审批程序,实行层层审核批准后,方可由信息股上网公开。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不到位

1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和3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2025年3月,制定了《市财政局党组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等规定动作不折不扣的完成。 三是2025年2月,局属各支部纪检委员对《“一案一教育”工作流程规范》进行了领学和解读。四是2025年2月,制定了《2025年度枣阳市财政局开展“一案一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对规范开展“一案一教育”明确了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14.关于“ 公车管理使用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5年1月开始建立了规范化精细化的台账,及时了解相关单位公务用车情况。二是规范日常管理,对公务用车履行了严格审批程序,避免盲目申请用车。三是完善公务用车制度,严格审批流程,确保公务用车使用支出环节合理、合规。

15.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局财务审核小组强化公务接待经费审核,加强日常管理。二是细化标准和流程。进一步向经办人员明确了接待的具体范围,强化纪律约束。三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无公函不接待,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实行事前事后全方位管理。

16.关于“维修改造工程执行备案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5日开展了专题培训会,培训内容涵盖预算管理、支出控制、重大事项审批等相关政策法规及操作规范。二是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审批流程。2025年3月5日印发了《枣阳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理财小组和审核小组,严格审批流程,强化了事前监督。三是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明确划分不相容岗位,形成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四是严肃纪律和规矩,开展追责问责。局党组对杨垱、南城、环城、七方、吴店5个财政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17.关于“政府雇员绩效考核制度未及时更新”的问题    

整改情况:投资评审中心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新的《政府投资评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市政府2025年3月31日签批试运行一年。

18.关于“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组织培训学习。2025年3月5日,组织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内勤会计及财政所财务人员召开专题培训会,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及时处理各项业务,坚持日清月结,纠正不规范使用情况,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装订入档。三是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已经将巡察指出的相关问题纳入此次财政内审重点工作中,强化日常监督,逐步规范财务基础性工作。

19.关于“党组担当精神不足,整治形式主义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2025年4月2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担当精神、加强群众路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强化了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宗旨意识。二是深入实际,密切联系干部职工。局领导主动与干部职工沟通交流,及时回应并解决干部职工的合理诉求。三是对机关发文、开会、检查考核开展常态化治理、规范化管理,强化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短板

20.关于“党组行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已印发正式文件并向相关部门备案。二是规范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组织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等;准确记录会议内容,做到语句通顺、表达准确、详略得当、突出重点。

21.关于“ ‘三重一大’制度未明确规定大额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2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局党组专题研究并明确大额资金数额。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的支出,必须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才能办理。

22.关于“人员编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干部人事调动流程。2024年11月将原综改办工作人员划归农村财政服务中心管理;将原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划归新设立的枣阳市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二是对机构改革后的人员和岗位情况,加大协调和调度,使各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默契,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3.关于“不重视机关干部培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全面汇报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积极争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指标。二是根据单位实际业务需求和未来发展方向,科学设置招录专业。三是及时配齐基层单位领导班子。2025年7月先后选拔出13名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各个财政所领导班子;选拔出17名干部充实到市直单位。四是注重年轻干部培养。2025年5月制定了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常态化开展了湖北财政大讲堂、财政干部素质提升培训、全市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培训会等专题培训。  

24.关于“民主生活会未开展谈心谈话、未制定问题整改‘三张清单’、未细化个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26日,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精神。二是2025年1月20日,制定了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对会前开展谈心谈话,制定整改“三张清单”,会后细化个人整改措施等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市督导组、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全程指导会议,严肃了组织纪律。 

25.关于“支部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局属各支部组织开展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的专题学习。二是2025年3月7日,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举行了基层党务工作专题培训会,对党务知识进行了专题培训和讲解,进一步提升了各支部的党建工作能力。三是2025年4月,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建活动开展情况、规定动作完成情况、《党支部工作记录簿》的记录情况等进行了督导。

26.关于“未按规定开展党建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组织各党支部利用主题党日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明确要求局属各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前,必须先向机关党委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活动内容、地点、时间、参加人员、费用支出等,由机关党委按照相关规定初审通过后,报局领导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党建活动一律不予批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整改。对未完成和视同完成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定期督办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二)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强化监督问责。继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定期检查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我们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持续推动市财政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8607627837。

 

                     中共枣阳市财政局党组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