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风纪】如我在诉:基层法官的政绩观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审判工作一头连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一头牵着千家万户民生冷暖。政绩观正与偏、实与虚,直接关乎司法公信、关乎群众福祉、关乎党的执政根基。作为身处矛盾化解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的基层法官,我们的政绩不在案头报表的数字里,不在华而不实的形象中,而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执着坚守里,在“如我在诉”的共情担当里,在定分止争、护佑安宁的扎实实践里。
一、政绩在“如我在诉”的初心里
“如我在诉”不是一句口号,而是立场、是情怀、是行动。它要求我们跳出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放下法槌、俯下身子,以当事人的视角体察疾苦、以同理心对待诉求。
基层法庭受理的多是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劳务争议、小额侵权等“小案”,标的不大、法理不繁,却连着民心、系着安稳。处理得当,矛盾就地化解;处置失当,小事拖大、隐患滋生。真正的司法政绩,从来不是结案率、调解率等冰冷指标,而是心结有没有解开、怨气有没有平息、权益有没有兑现。
把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当作自己的“要紧事”“分内事”,用有尺度、有温度、有力度的裁判,让法理情理相融,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可得——这就是基层法官最朴素的政绩观。
二、政绩在司法为民的实干里
基层法庭是法治扎根基层的“神经末梢”,是展示司法制度优势的重要窗口。正确的政绩,是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绩,是“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与“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
主动把审判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平安建设大局,用好巡回审判、法官驻村工作室、诉讼服务站、法治宣讲等载体,把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企业车间,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动村社、综治、司法行政等力量,推动矛盾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以法治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让和谐稳定成为乡村振兴的坚实底色。
三、政绩在守护和谐的担当里
社会和谐的根基在基层,法治引领的力量在个案。每一起判决、每一次调解、每一份司法建议,都在传递是非标准、涵养法治风尚、塑造社会共识。
坚决摒弃急功近利、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多做利长远、固根本的实事:以典型判例明辨是非、弘扬正气,以司法建议完善治理、堵塞漏洞,以耐心调解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友善。
这些看似平凡的日常坚守,正是筑牢社会和谐的基石,是基层法官为民造福最生动、最有力的政绩。
政绩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司法暖不暖,人心自有一杆秤。“十五五”开局起步,新征程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作为基层法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务虚功、不图虚名,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如我在诉”融入每一起案件、每一次接待、每一场调解,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以暖心服务传递法治温度,以实干实绩守护万家安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基层司法力量,交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初心的优异答卷。
(枣阳市人民法院研究室 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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